释义 |
法律分析:东莞市的入户条件包括持有五年的《广东省居住证》和缴纳五年的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广东省户籍居民,可以到迁出地的公安局或者派出所办理迁出核准手续,然后到迁入地的公安局或者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要在18个工作日内完成;符合条件的非广东省户籍居民,先办准迁入手续,再办迁出手续,最后办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东莞市公安局、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实施细则》第一条: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的,可申请入户我市:1、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2、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3、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18周岁以下)可随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