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四川成都十级工伤赔偿规定 |
释义 | 成都市范围内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出院后休息期间的护理费、经过护理鉴定后的护理费、营养费、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劳动合同终止时的补助金。 法律分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伤赔偿标准的规定,在成都市范围内,十级工伤的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如下: 1、工伤医疗待遇:购买了工伤保险的企业,属于报销项目由社保机构承担,不属于报销项目的,由公司承担;如果企业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则全由企业承担。 2、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出差标准的70%。 3、住院期间护理费:首先需要确定需要护理;其次,标准按当地同等护理级别的护工工资确定。 4、残疾辅助器具费: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是否需要残疾辅助器具。 5、出院后休息期间的护理费:确定在出院后需要专人护理。 6、经过护理鉴定后的护理费: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50%、40%、30%,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则全由单位负担)。 7、营养费: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这项,可以根据医院的证明适当要求。 8、停工留薪期待遇:原福利待遇不变,计算到伤残鉴定之日。 9、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 10、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拓展延伸 四川成都工伤赔偿新政策: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最新的四川成都工伤赔偿新政策是一项重要的举措,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根据这项政策,对于发生在工作场所的工伤事故,雇主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一政策规定了具体的赔偿标准和程序,确保受伤劳动者能够获得公正的赔偿。新政策还强调了预防工伤事故的重要性,鼓励雇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此外,政策还规定了相关的申诉和仲裁程序,以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通过这一新政策的实施,四川成都将进一步完善工伤赔偿制度,促进劳动者的安全和福祉。 结语 四川成都工伤赔偿新政策的实施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工伤事故发生后受伤劳动者能够获得公正的赔偿。新政策明确了赔偿标准和程序,并强调了预防工伤事故的重要性。同时,政策还设立了申诉和仲裁程序,以维护劳动者的权益。通过这一新政策,四川成都将进一步完善工伤赔偿制度,促进劳动者的安全和福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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