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有以下条件:1、投保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影响保险人承保选择的;2、投保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主张保险金的;3、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责任的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第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第五十一条第三款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