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根据《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7]49号)、《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沪住建规范[2018]1号)文件,本市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国有土地上的住房租赁合同网签(2018年7月1日前签订的非网签住房租赁合同,可以继续使用到7月31日)。 2、出租人持有的住房权属证明属于下列七种类型之一的:绿色或黄色上海市房地产权证;咖啡色房屋所有权证;红色不动产权证;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新建商品房出售合同,或者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房屋交接书;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红卡,不含蓝卡和白卡)。 3、如经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成交的,应通过上述机构和企业办理网签手续;如租赁当事人确属自行成交的,可到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即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网签手续。 以上就是租房网签备案合同中双方协商的金额的缴税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由税务机关来认定,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金额来缴纳相关税费,如果拒不缴纳的,则还会产生一定的标准的滞纳金。 一、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流程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流程: 1、到服务台排号; 2、指定窗口审核,领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等待; 3、到窗口领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将该表格与相关资料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审核。 4、7天后领取登记备案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