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如何规定? |
释义 | 杭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详解:包括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生活护理费按照不能自理程度和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例确定。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本人工资。 法律分析 现行杭州工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等。工伤职员根据工伤鉴定等级或工亡来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杭州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 一、一至十级赔偿标准 二、生活护理费 1、完全不能自理:上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 三、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死亡:6个月上年度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 2、1—4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死亡: a、丧葬补助金:上年度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b、抚恤金:配偶40%,其他亲属本人工资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 3、其它因公死亡: a、丧葬补助金:上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b、抚恤金:配偶40%,其他亲属本人工资30%,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 c、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杭州工伤保险赔偿待遇怎么样?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本人工资;生活护理费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赔偿上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停工留薪期内死亡:6个月上年度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 结语 杭州工伤保险的赔偿项目包括众多方面,如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等。根据工伤鉴定等级或工亡情况,工伤职员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本文详细介绍了杭州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包括一至十级赔偿标准、生活护理费和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等。根据标准,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本人工资,生活护理费为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赔偿上年度浙江省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上年度省职工月平均工资。这些待遇为杭州工伤保险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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