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无偿献血者可以享受免费用血的待遇,献血者本人自献血之日起五年之内免费享受五倍无偿献血量的医疗用血,五年之后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自献血三十日起免费享受与无偿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十七条 在本市无偿献血的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临床用血时向医疗机构交纳的用血费用。凭《无偿献血证》、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与献血者有家庭成员关系的有效证明和医疗机构出具的用血证明、用血费用单据等证明材料,到颁发《无偿献血证》的采供血机构核销用血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