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权法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有关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物权法,业主在房屋内部享有建筑物的全部权利,但在房屋外部仅能享有建筑物的部分权利。具体而言,业主在房屋内部拥有建筑物的所有权,包括建筑、构筑物和设备;而在房屋外部,业主仅仅拥有建筑物的附着物和附属设施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二十三条:“建筑物所有权以外的附着物、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筑物的所有人。” 2.《物权法》第二十四条:“建筑物内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建筑物归建筑物所有人所有。” 3.《物权法》第二十五条:“建筑物外部,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建筑物归建筑物所有人所有,但不包括土地。” 因此,对于业主来说,理解建筑物内外部的所有权是非常重要的,以便在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房屋内部充分享有建筑物的所有权,在房屋外部则不可越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