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有关亲属关系证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的步骤主要是:准备好申请人以及关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或者其他能够证明他们身份的材料,然后到本人户口的所在地的市级以上公证地进行亲属关系证明的办理。关系证明的办理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如果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还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