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点: 1、对于对居住使用没有严重影响的,可以先交接房屋,然后要求卖方修复并赔偿损失。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是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以要求其维修。因维修影响房屋使用功能或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不可能或成本巨大,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量不合格的,首先要求房屋所在地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进行检查。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证书后,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