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房子一方不卖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且产权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从而对达到变卖房产的目的。因为如果双方都不同意对方对于房产的分割方案,由法院住处的情况下,基本都是按照拍卖的方式处理。 一、婚房写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怎么分割 婚房写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分割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双方婚前买房,那么房子写了哪一方的名字就属于哪一方,属于个人财产。除非买房者把房子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公正。如果是婚后买房,写了双方的名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可均分。 对于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二、离婚房产证是夫妻共同名字怎么办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无论谁出资购买的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因为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产权的所有人都是夫妻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其子女的名字,要明确该项不动产的所有权,就只能依据产权证上写明的产权人来判断。也就是说,该房产证上写的所有人是其子女,在离婚时,夫妻不能把该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如果在产权证上只写夫妻一方和其子女的名字,那么,夫妻中的一方与其子女就成为该项房产的共同所有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按有关规定进程分割。但对于属于其子女的那一部分房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三、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是一方在婚前继承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则只要被继承人没有明确表示只由一方继承财产,则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反之被继承人表示只由一方继承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 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在不影响其财产的使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的财产; 2、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变卖或者拍卖,夫妻双方就变卖、拍卖取得的价金进行分割; 3、作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财物,根据财物的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继承房产需要交哪些税费 对于继承所得的房产,在我国尚未规定遗产税的前提下是不用交纳税费的,但是继承也要办理公证手续,需要交纳有关公证费用。 具体交纳办法是,持双方的继承、赠予公证书,连同、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夫妻双方共同出让等证明,到地税局直接办理完税手续。需提交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4、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 5、赠与公证书; 6、产权界定卡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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