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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现在把孩子送回父亲所在地,因爷爷现在年龄大70多岁无法抚养,也没有上户口能送孤儿院吗?
释义
    法律分析:可以到孤儿院、儿童福利院或是儿童救护站领养孩子。法律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需要注意的是,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跟母亲生活了几十年,也从来没有联系过,父亲也没有给过一分钱,现在我有赡养义务吗?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配偶的经济收入也只够维持基本生活;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现在孩子父母要离婚,孩子父亲要孩子,如果起诉姥姥姥爷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当事人想要孩子抚养权的可以起诉要回来。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当事人生活,当事人又有抚养能力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孩子未满两周岁,但是对方患有严重疾病,孩子不适宜同对方一起居住的,或者是对方不对孩子尽到抚养义务的,当事人也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我老公爷爷奶奶去世了,现在留了一套房子,他父亲先于爷爷奶奶去世的,现在他的四个姑姑争房子?
    1、老人一方去世,房产分配方式如下:一般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房子属于老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则首先要分割出属于配偶的部分,剩余的部分由相应的继承人继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我们就离婚了,我从来没有出过抚养费,我们是双方都同意离婚,我想把孩子抚养权夺回来,我要回小孩的抚养权大吗?
    离婚双方都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孩子是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给女方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来判定抚养权的归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孩子的父亲去世了,孩子可以送到孤儿院吗?母亲无法抚养她
    法律分析:可以到孤儿院、儿童福利院或是儿童救护站领养孩子。法律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需要注意的是,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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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3 15:5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