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新生儿落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新生儿在出生后不久都需要办理落户,这样孩子才能有正式的着落,才能继续办理后续的手续步骤,方便孩子日后的成长、上学等。近日,有人询问青岛地区的新生儿落户需要怎么办理?针对这个问题,网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青岛市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这上面需要先到街道、就是当时办这个手册的地方盖个章)、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2、在派出所户籍部门指导下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当场出具打印的户口簿、本。(交工本费2元)注意:派出所在月末两天不办理户口。 二、新生儿健康标准 1、新生儿降生后先啼哭数声,后开始用肺呼吸。头两周每分钟呼吸40-50次。 2、新生儿的脉搏以每分钟120-140次为正常。 3、新生儿的正常体重为3000-4000克,低于2500克属于未成熟儿。 4、新生儿头两天大便呈黑色绿粘笛状,无气味。喂奶后逐渐转为黄色(金黄色或浅黄色)。 5、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开始排尿,如超过或第一周内每日排尿达30次以上,则为异常。 6、新生儿体温在37-37.5℃之间为正常。如不注意保暖,体温会降低到36℃以下。 7、多数新生儿出生后第2-3天皮肤轻微发黄,若在出生后黄疸不退或加深为病态。 8、新生儿出生后有觅食、吸允、伸舌、吞咽及拥抱等反射。 9、给新生儿照射光可引起眼的反射。自第二个月开始起视线会追随活动的玩具。 10、出生后3-7天新生儿的听觉逐渐增强,听见响声可引起眨眼等动作。 三、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新生儿的落户是重中之重,是孩子以后上学、生活的基础,因此需要引起父母的高度重视。如果您的孩子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向当地派出所详细询问。以上就是网为您准备的关于青岛新生儿办理落户的相关问题的解答,若您仍存在疑问,欢迎您咨询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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