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向检察院申诉书格式和范文 |
释义 |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刑事申诉书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1、申诉人的基本信息情况;2、申诉人对法院提出的请求申诉事项;3、事实与理由;4、最后写明附件情况、申诉人并署上日期即可。以下是刑事申诉书的范文:(题目)刑事申诉书,(主要内容)申诉人:xxx,性别,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出生地xx省xx县,xx文化,职业,住xx省xx市xx镇xx村xx号。申诉人xxx对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X年XX月XX日(XXXX)x中刑终字第xx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提出申诉。一、请求事项:请求撤销原裁定,重新审理此案,并依法予以改判,宣告无罪。二、事实与理由:(阐述事实和理由),本人不服,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为由提起上诉,xx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以(XXXX)xx中刑终字第xx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申诉人于XXXX年x月x日刑满释放。申诉人认为,原裁定认定事实有错误,定罪证据不足。现提出申诉理由如下:一、原裁定认定事实确有错误,定性不准。二、原裁定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三、原裁判量刑畸重。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之规定,特向你院申诉,请求撤销原裁判,重新审理,依法改判无罪。此致xx省高级人民法院附:1.原审判决书、裁定书复印件各1份。2.证人xxx、xxx、xxx、xxx,住xx市xx镇xx村6号、8号、XX号、13号。申诉人xxxxxxx年xx月xx日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对公诉案件的审查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