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对于单一罪的有期徒刑最高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15年。如果在数罪合并执行或再犯新罪后,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有限徒刑为二十五年,此情况下总刑期不满35年的,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20年。在宣判前,一人犯多项行罪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给予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与此同时,法律也规定,管制的最高年限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另外,在数罪并罚中如有判处附加刑的,需根据种类执行,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 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 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