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毒驾被吊销驾驶证后,必须戒毒三年以上,凭派出所出具的证件向机动车管理局申请办理驾驶证业务: 1、三年内有吸毒记录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使用依赖性精神药品上瘾未戒除的,不得申请驾照; 2、涉毒驾驶人员在两种情况下将注销驾驶证:一种是吸毒、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是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社区康复措施的; 3、因吸毒被吊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未吸毒、注射毒品或者解除强制隔离、解毒措施超过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报考驾驶证。 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驾驶证。 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驾驶证。公安交管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请时,会核查申请人是否有吸毒行为记录,审查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对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以及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等情形的,将不予受理。同时,申请人在申请驾驶证时,应当如实申告是否具有以上不准申请的情形,并对申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涉毒驾驶人在两种情况下会被注销驾驶证:一是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是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的。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的。 2.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