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既往病史是否会影响重疾险的理赔?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的理赔需要满足保险合同的约定和条件,既往病史是重要的因素之一,但不是唯一决定性因素。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否则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和理赔时,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保险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和资料。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被保险人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4.《保险公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保险公估机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和内容,告知投保人提供如实信息的重要性。 总结:保险合同是双方约定的文书,既往病史是影响重疾险理赔的因素之一,但不是唯一决定性因素。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保险公估机构也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和内容,告知投保人提供如实信息的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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