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合法协议,保险公司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进行赔付。但是,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限制保险公司赔付责任的重要条件之一。如果被保险人发生急性胃病,但该病症在保险合同中被列入免责条款,则保险公司可以以此拒绝赔付。但是,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行为不合法或者不公正,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约定免除赔偿责任的条款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九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条款内容约定不当,损害自己的利益的,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更正或者撤销。 总之,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当认真阅读合同,了解其中的条款,避免在发生风险时因为免责条款而无法获得赔付。如果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存在违法或不公正行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