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山东社保个人补交政策
释义
    法律分析:山东省社会保障个人补缴政策:补缴期限和年龄限制:男性45岁以上60岁以下,女性40岁以上55岁以下,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期限不超过10年,补缴时间不得早于所在地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合并时的时间。补缴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补缴和实际缴费累计年限达到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基本养老金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3: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