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山东省补缴社保新政策
释义
    山东省养老保险补缴续缴政策要点:1.在企业继续就业的个人和企业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2.未在企业继续就业的个人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办法缴纳养老保险费;3.养老保险继续缴费地根据转移接续办法确定;4.参保人员延长缴费需在退休前3个月内申请,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5.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员可补办手续。
    法律分析
    山东省养老保险补缴续缴政策
    (一)养老保险补缴续缴方式
    1.符合条件、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
    2.未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可以参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的办法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关于养老保险补缴续缴地的规定
    1.新的转移接续办法(即:国办发〔2009〕66号、鲁政办发〔2010〕50号文件)实施后,没有再跨省或省内跨市(指设区的市,下同)流动就业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继续缴费地为其当前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
    2.新的转移接续办法实施后,跨省或省内跨市流动就业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继续缴费地为户籍地;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的,继续缴费地为缴费年限满10年所在地;每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继续缴费地为户籍地。
    (三)养老保险补缴续缴办理
    参保人员延长缴费的,应在达到退休年龄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以便社保经办机构及时受理。本人未及时申请或因各种原因,在延长缴费期间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可按省有关规定补缴;也可不再补缴,继续延长缴费直至缴费满15年。参保人员延长缴费至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自全部缴费到账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即:2018年6月30日前)参保的人员,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一次性缴费的具体数额,按照缴费当年的基数和比例确定;缴费指数统一按照缴费当年的指数确定。
    (四)养老保险补缴续缴对象
    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结语
    山东省养老保险补缴续缴政策实施细则已明确。对于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人员,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对于未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人员,可参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的办法缴纳养老保险费。根据新的转移接续办法,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继续缴费地。参保人员可在退休年龄前3个月内提出延长缴费申请,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可按规定补缴或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一次性缴费的具体数额按缴费当年的基数和比例确定。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员可按时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六章 社会保障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五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十二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7 10: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