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风湿性关节炎被拒赔,如何维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赔偿需提供充分理由和证据。被保险人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2.《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在受理保险金给付请求后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给付的决定,并将决定书面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3.《保险法》第五十条:保险公司拒绝给付保险金的,应当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说明理由。 4.《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同意保险公司的决定的,可以请求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医疗事故治疗费用应当由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承担,但是可以依法向医疗责任保险机构申请赔偿。 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风湿性关节炎治疗费用,被保险人可向保险公司要求提供拒赔的理由和相关证据,如证明风湿性关节炎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等。若保险公司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被保险人可向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申请仲裁或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若风湿性关节炎是由医疗事故引起的,被保险人还可向医疗责任保险机构申请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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