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个体户营业执照异地可以用吗
释义
    营业执照不可以在外地使用,营业执照是不能在异地进行经营的,除非没有设点经营。
    异地营业执照不可以用。如果公司要在异地使用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异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设立分公司登记。未经批准在异地擅自设立分公司的,会被责令改正并处罚。
    企业法人可以在异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只要不属于设点经营,就无需另办营业执照。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就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有以下几步: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办理费用:30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办理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办理费用:23元
    办理地点:当地工商局办理依据: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108元
    办理地点:当地技术质量监督局
    4、刻章: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办理费用:参考300元
    办理地点: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
    5、办理国税登记证: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办理地点:当地国税局
    6、办理地税登记证: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经营场地证明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50元(各别地区不收费)办理地点:当地地税局
    7、设立基本户(主要用于和公司转帐用)办理资料: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户主自分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5)章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异地经营法律法规:
    1.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2.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3.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4.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营业执照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5.不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受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后,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作出核准登记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核准登记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驳回申请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驳回通知书》,并当场向申请人说明驳回的理由。
    受委托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依法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在5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7:4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