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集体户口属于农村户口嘛? |
释义 | 农村集体户口不属于农村户口。 1、农村集体户口是不同于农村户口,属于非农村户口,就是以转为城市户口了,但在城市内没有房子,不能当独成户,就成为农村集体户口了,农村集体户口不能在农村享有自己的土地及相关补贴。 2、农村集体户口是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式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3、如果是农村集体户口,在办理结婚登记、签证等业务的时候,原则上是需要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和个人户口页,如果实在没有首页,可以拿身份证到户口归属地的派出所开据户籍证明。 居民户不一定是农村户口。居民户口,是户口簿的分类,不能代表是否属于农村户口的。 户口簿分类为集体户口和居民户口,而户口性质就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城镇居民户口),因此公民若需要查询是否属于农业户口,只能带上户口簿到户籍部门咨询了解。 户口簿分类: 1、家庭户口(居民户口簿):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或单身居住独立生活的填“家庭户”; 2、集体户口: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寺庙等单位集体宿舍的公民,填“集体户”。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