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车祸了两方都要叫保险吗 |
释义 | 交通事故后,购买了保险的机动车一方应立即联系保险公司,让其人员前来处理理赔事宜;非机动车和行人一方则无需联系保险公司。如果对方全责,无需报保险,由对方的第三者责任险赔偿;仅当对方有人员严重受伤时,才需要报保险公司,因为无责任方也需赔偿全责方伤者的医药费等损失。 法律分析 1.发生交通事故后,并不是双方都要打保险公司的电话,而是购买了相关车辆保险的公司才联系,另外,交通事故方可能不都是机动车,因此,非机动车和行人一方则不存在联系保险公司的可能。 2.对于购买了保险的机动车一方,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即时联系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人员过来堪验、定损等,以便事后理赔。 3.同时,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全责,我方不需要报保险,由对方的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方有人员受伤比较严重的,我方才需要报保险公司,因为在交强险赔偿中,无责任的一方也要赔偿全责方伤者的医药费等损失。 拓展延伸 车祸责任划分:双方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在车祸责任划分的情况下,双方保险公司应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处理。首先,双方应及时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等。其次,保险公司将展开调查,以确定事故责任的归属。这可能涉及考虑交通规则、证据支持和事故重现等因素。一旦责任划定,保险公司将根据保单条款和责任限额,分别与每方进行理赔协商。如果双方保险公司无法就责任划分达成一致,可能需要借助第三方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最后,保险公司应确保及时、公正地处理理赔事宜,以便双方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总之,双方保险公司应遵循相关法律和保险合同,以确保车祸责任划分的公平和合理性。 结语 在车祸责任划分的过程中,双方保险公司应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保险公司将展开调查以确定责任归属。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能需要借助第三方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保险公司应确保及时、公正地处理理赔事宜,以保证双方得到应有的赔偿。双方保险公司应遵循相关法律和保险合同,确保车祸责任划分的公平和合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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