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温作业中暑职工能申请工伤吗 |
释义 | 某空调安装公司安装师,在户外安装空调时,不慎中暑晕倒,被工友送至医疗治疗至今,已花去医疗费2000余元。事后,他找到公司报销相关费用,但遭到拒绝。那么在上班时高温中暑,劳动者能申请工伤吗?根据2012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就视为高温作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注意,需要满足中暑、职业病这些条件。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引发的中暑,才能属于工伤的范畴,个人生活中暑则不算,必须到指定的职业病医疗机构进行鉴定。一般高温中暑不容易认定工伤,因为职业中暑诊断不同于尘肺病、矽肺病等职业病,可能过拍片等直观地了解病情。中暑是一种急症,大多中暑者不可能“舍近求远”送往指定医院,且经过治疗后,相关症状就会缓解,属于已过性症状,所以职业鉴定有难度。只有那些中暑后无法继续工作,留有严重后遗症的能涉及工伤认定。当中暑未达到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用人单位应该为中暑职工报销住院费用。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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