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损害赔偿女方标准 |
释义 | 离婚赔偿女方是没有固定标准的,具体要看男方在婚姻中的过错程度,法官会酌情判决男方需要赔偿女方的数额。因为婚姻涉及到感情的问题就是很复杂的,除非男方在婚姻中出现了违法或者在常人理解下无法原谅的错误而可能要给女方一定物质弥补。而在实践中,一般会影响到赔偿标准的有以下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离婚赔偿金所需的条件如下: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4、请求人无过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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