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赔偿 |
释义 | 离婚时女方能得到的赔偿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对于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婚姻中的过错情形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要求赔偿的前提必须是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双方要求离婚,协议离婚或者是去法院办理离婚的,才可以要求离婚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