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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身份证变更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释义
    法律分析:一.《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提供变更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1、包括主项人口信息:姓名、曾用名、民族、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及户口迁入本市时间;
    2、非主项人口信息:住址、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出生地、籍贯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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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9: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