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物多卖合同的应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物多卖合同的处理方式主要是这样的:如果被卖的东西是动产,那么先拿到东西的人就能拥有所有权;如果都没有拿到东西,那么先签合同的人就能拥有所有权。如果被卖的东西是不动产,那么先登记的人就能拥有所有权;如果都没有登记,那么先付全款或大部分款项的人就能获得不动产权利;还有其他法律规定等。 法律分析 一物多卖合同的处理方式主要是:如果被卖的物品是动产,则先占有物品的人取得物品所有权;如果都没有占有物品的人,那么先签订合同的人先取得物品所有权。如果被卖的物品是不动产,则先进行登记的人取得不动产所有权;如果都没有进行登记,那么先付全款或付大部分款项的人获得不动产物权,具体情况还需参考法律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该内容由 于伟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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