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苏州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如下:用人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职工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不愿中断就业;员工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的其他待遇。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缴费不满10年的,按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但不满20年的,按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的45%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的50%确定。 注:失业人员领取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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