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是否可行? |
释义 | 离婚判决与起诉次数无关,法院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若调解无效,以下情形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同居他人;2、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恶习屡教不改如赌博、吸毒;4、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分析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所以是否判决离婚与第几次起诉没有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拓展延伸 起诉后续:重新考虑第二次起诉的必要性 重新考虑第二次起诉的必要性是一个关键问题。在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次起诉之前,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需要评估第一次起诉的结果以及相关证据的有效性。如果第一次起诉未能达到预期的结果,或者存在新的证据可以支持第二次起诉,那么重新考虑起诉的必要性是合理的。其次,需要评估第二次起诉是否会面临法律障碍,如诉讼时效、双重起诉禁止原则等。此外,还需要考虑起诉的成本、时间和精力投入是否值得。最重要的是,要确保第二次起诉符合法律伦理和职业道德要求。因此,重新考虑第二次起诉的必要性是一个复杂而严肃的决策,需要慎重权衡各种因素。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重新考虑第二次起诉的必要性是一个复杂而严肃的决策,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评估第一次起诉的结果和证据有效性,以及法律障碍、成本、时间和精力投入等因素。确保第二次起诉符合法律伦理和职业道德要求。慎重权衡各种因素后,再做出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