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次起诉离婚可以吗 |
释义 | 不一定。起诉次数不是判决离婚的决定性因素,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就判决离婚;反之则判决不准离婚。 一、民法典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法律规定,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丈夫出轨还不离婚怎么办 丈夫出轨还不离婚的,妻子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丈夫有出轨的行为,但不愿意离婚的,妻子只能选择诉讼离婚,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为当事人出具离婚判决书,在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婚姻关系立即解除,男女双方就不是夫妻关系了。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按照您和对方在协议中的约定执行。如果您提出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同意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或者是财产分割不满意的,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财产分割做出判决。但是并不是所有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 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是否应该提供证据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当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 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而且如果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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