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回迁怎么办理? |
释义 | 律师解答: 户口迁出后又迁回办理流程: 1、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2、由原籍拟迁入户的户主开具同意接收证明; 3、带齐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拟迁入户的户主同意证明、拟迁入户的户主户口本、迁入申请书即可办理原籍迁回; 4、公安机关会收取工本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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