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申请强制拆除的程序
释义
    

法律主观:
    


    申请强制拆迁的程序: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强制执行不得采取暴力,威胁,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胁迫被征收人拆迁。
    

法律客观: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4、15条和《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8、19条的规定,在复议和诉讼期间,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程序:一、申请。应缴交下列材料:1、强制拆迁申请书;2、行政裁决书;3、行政裁决书送达回证复印件;4、证据保全(拍照、测绘、交易所评估市场全交吉价评估书并公证);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拆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二、责令。由市政府发出责令限期拆迁决定。三、强制拆迁。由市政府责成城监、公安等部门强制拆迁,或由市房管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9:3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