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就一定会判离婚吗 |
释义 | 一、分居就一定会判离婚吗 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没有分居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没有限制,但法院要根据情况进行判决,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第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第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第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因分居离婚如何办理手续? 1、诉讼离婚 (1)同在户口所在地分居两年要求离婚。需携带离婚所需材料(最重要的是因感情不和连续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向所在地区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2)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分居满两年要求离婚。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而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基层法院起诉。 (3)夫妻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分居满两年要求离婚。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2、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分居,并不是离婚的充要条件。只要满足法定离婚的条件,您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但是“分居必然导致离婚吗”,答案是否定的。在诉讼离婚中,我们需要了解“因分居离婚如何办理手续”,也要看到这并非易事,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而分居导致的证据往往只是单纯的语言描述,不被法官采纳。当然,无论是否采取何种方式离婚,都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这又是另一个比较复杂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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