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看上什么性质的大学。法律规定中限制被执行人的子女上学是限制上高消费的或高收费的贵族学校,这个是在限制之列。这种限制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这些学校比一般的正常学校收费要高,第二,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支付这笔费用,如果不是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来支付这些费用,也不在限制之列。所以不能把正常的义务教育或高学历的教育、正常的上学都列为限制之列,这些都不会受到影响,如果父母被法院列入黑名单,子女的上学是不会受到影响。中国的司法制度,不会搞株连,不会因为一人有罪而牵连他人,谁的责任由自己本人负责,所以对子女的就业、工作也没有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