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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驶证信息不符怎么处罚?
释义
    使用假驾驶证的处罚标准:由查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部门对使用假驾驶证的人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假的驾驶证予以收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逆向行驶应该怎么处罚
    逆向行驶的处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扣分。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一次扣12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逆向行驶的,一次扣3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第三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行驶证过期上路如何处罚
    行驶证过期上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在提供行驶证之后,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实习期逆向行驶怎么处罚?
    实习期逆向行驶,按规定扣3分,罚款20-200元的,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行驶证被交警收了怎么收回来?
    一、交通事故驾驶证行驶证被扣怎么拿回来1、交通事故驾驶证行驶证被扣需从新补办需要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教育通知书,携带身份证、驾驶证或驾驶证暂扣凭证,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登记手续,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二、车辆违章不处理的后果有哪些1、滞纳金处罚,如果交通管理部门违规开罚单,车主在15天内未处理,罚单会产生滞纳金,但不会增加扣分;2、扣证扣车,违章超过3次不处理,路上被交通管理部门发现会扣驾驶证。如果违章超过10次不处理,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法扣车;3、不能进行车辆检查,违章不处理,车辆季度审查、综合审查、年度审查不合格;4、保险拒绝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违章未及时处理,保险公司有权不予赔偿;5、不能过户,车辆过户前,违章信息要处理完毕,否则违章信息由过户的车主承担。
    堵车加塞交警暂扣驾驶证行驶证,合法吗?
    驾驶证被暂扣后,道路交通违法的行为人必须在十五天内到该地区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进行处理,机动车驾驶人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也需要在收到决定书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暂扣驾驶证的情况有什么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4、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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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5: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