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法客体有哪些呢 |
释义 | 以下作品都属于著作权法的客体。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在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内创作的作品,均属著法保护范围。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和以类似制作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此外,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也是著作权的客体。 著作权客体的条件 第一,作品产生于文学、艺术和科学等的领域内。 第二,作品的内容须具有独创性,且须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作品必须能够以某种有形形式表现出来。 第四,作品须能够被复制。 第五,作品的形式和种类须符合法律规定。 著作权客体作品的分类 1、按照作品的表现形式不同,作品可分为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曲、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等,这是对作品最常用的分类方法,我国著作权法采用这种分类方法。 2、按照创作人的不同,作品可分为自然人作品、法人作品、非法人单位作品。 3、按照创作人数的不同,作品可分为独创作品和合作作品。 4、按照创作行为的顺序不同,作品可分为原作作品和再创作品。 5、按照作品创作与职务的不同关系,作品可分为职务作品和非职务作品。 6、按照作品创作的根据不同,作品可分为委托作品和非委托作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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