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催收上门不需要当事人同意,上门追债是合法的,不过如果属于违法骚扰的,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报警处理。 但是以下方几种法是违法的: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涉黑讨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未经贷款人本人的同意,催收机构是可以上门催收的,因为上门催收并不违法。不过,由于上门催收的成本较高,一般来说除非用户的所在地刚好与催收机构所在地相同,或者用户的逾期情况较为严重,这样才有可能会有催收人员上门催收。 大部分时候催收人员都是发送催收短信、拨打催收电话,这样催收的成本是最小的,即使催收失败,贷款机构也不需要承担额外的损失。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六十八条 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