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离婚证后,户口可以保持不变,可以进行回迁,可以另立门户。 1、户口不变 夫妻双方离婚后,户口不一定要迁出,可以继续留在对方处,办理离婚手续时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即可。 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的,户口必须迁出。 2、迁回原籍 首先,取得原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同意迁入的证明。 其次,要到现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最后,持相关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3、另立门户 首先,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口迁入地派出所的户籍室办理同意迁入证明。 其次,携带准迁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室办理准许迁出证明。 最后,申报迁入登记,办理迁入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