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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合同丢失可以补吗
释义
    购房合同丢失后可以补办,一般情况下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一般有多份:开发商两份,不动产权登记中心一份,买受人一份,有贷款的,银行留存一份。
    如果购房者的购房合同不慎丢失,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如果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未办理预告登记,则只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然后再重新与卖方签订合同。
    二、如果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进行了预告登记,则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然后撤销预告登记,再重新与卖方签订合同,重新进行预告登记。
    三、如果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进行了预告登记和银行贷款,则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然后撤销预告登记,再重新与卖方签订合同,重新进行预告登记,然后与贷款银行签订变更协议。
    一、购房合同更名的流程
    (1)购房合同网签后还未办理备案的想要更名,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提出申请撤销网签购房合同的预告登记手续,待房管局审批通过后,房管局回收作废的购房合同,撤销预告登记,然后开发商就可以与购房者重新签订购房合同了,在这个时候就可以更改户主姓名了。
    (2)已经完成网签并完成备案。这种情况通常已经完成贷款手续,如果一定要办理更名,则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征得开发商同意撤销现有购房合同,并和新的购房者签约重新备案。
    二、房屋买卖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和备案复印件可以
    在办理许多与房产有关的证件时,都需要用到购房合同原件才行,比如去银行贷款,就需要合同原件作为材料上缴银行。购房合同是证明买房者与开发商存在购房交易的有力凭证,如若丢失应该尽快补办。如果购房合同在预售前丢失,可以直接和开发商协商,重新签订合同,以前合同作废,如果在售后丢失合同,需要购房者刊登公示合同丢失3个月后,再和开发商从新拟定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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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8: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