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证明书丢失,该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合同证明丢失时,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重新开具一份证明,并申请单位盖章。若单位拒绝,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诉。劳动仲裁裁决书也可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法律分析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了怎么办? 要求用人单位重新开具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把用人单位的那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重新复印一份,并请求用人单位盖章即可。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申诉之后劳动仲裁机构会给出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也可以去当地劳动局劳动关系可调取,但一般也会推到原单位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若是单位不肯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开庭;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将进行申请人明确请求、被申请人答辩、仲裁庭调查事实.当事人双方举证质证、辩论、陈述最后意见等环节。 4、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 5、裁决;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若是不见了当事人可以到原单位申请重新复印一份证明,复印之后请求单位盖上单位的公章,一般情况下单位都是会补办的,但是若单位不肯补办,去劳动部门申诉也没有用处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机构仲裁之后出具的裁决书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结语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后,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重新开具一份证明,并复印用人单位的证明书并盖章。如果单位拒绝办理,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未提供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也可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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