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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树木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释义
    一般的老百姓在听说政府要征地的时候通常都会把对象直接默认为是有房屋所在的土地,但其实政府在利用到特殊的公益项目时可能所规划的地区是公民拥有的林地面积之上,而林地要被征收除了土地的价格以外还需要将树木的价值也对等地补偿给公民。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树木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1.林木补偿标准⑴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600元;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300018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⑵柞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000元;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44006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2400元。⑶红松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20003100元;2140年平均每亩补偿46006200元;4170年平均每亩补偿16800元;7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9600元。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000元;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25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元。
    2.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520元;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50元;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1元。
    3.森林植被恢复费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4000元;未成林每亩2667元;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5336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6667元;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2000元;宜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每亩1334元。
    4.林业设计费按林地、林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总和的3%收取。注意事项:《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实践中,可按下列办法执行: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不能收获的按一季补偿;对于多年生长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如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林木,由林权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单位只付伐工工时费,不予补偿。综上所述,如果林地被成功征收就应该注意到公民在土地之上付出成本种植的树木也是要包含在补偿范围之内的,而补偿的最基本标准就是根据公民所种植的树木的种类的不同市场价值进行计算的,尤其是那些珍稀木种就必须额外给公民更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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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3:3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