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什么时候可以办出生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况_血缘关系_申报国籍和户籍_取得公民身份的法定医学证明,新生儿家长在宝宝出生后,为宝宝确定姓名,并及时(一个月内)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需告之以下内容:(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由户主或亲属等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因此,要求在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超过一个月未办理,需提供户籍部门未落户证明及未办理出生证的情况说明。超过一年未办理,需提供该新生儿与母亲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书及户籍部门未落户证明方可办理。(二)原则由新生儿母亲与父亲一同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由新生儿母亲签字及印有母亲手印委托书,委托办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产妇在办理入院手续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准确填写新生儿父母相关信息。(四)无法确定新生儿母亲信息,不可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由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二、出生多久办出生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由户主或亲属等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因此,要求在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超过一个月未办理,需提供户籍部门未落户证明及未办理出生证的情况说明;超过一年未办理,需提供该新生儿与母亲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书及户籍部门未落户证明方可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前,确定好新生儿姓名,姓氏与父母其中一方相同,不可姓第三方姓氏,如需冷僻字,户籍部门提供可以落户证明。签发后,《出生医学证明》不可以更改新生儿姓名。无法确定新生儿母亲信息,不可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由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三、办准生证需要户口本吗办准生证是需要户口本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五条未取得国家颁发的有关合格证书的,有下列行为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从事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或者医学技术鉴定的; (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 (三)出具本法规定的有关医学证明的。上款第(三)项出具的有关医学证明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