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的,发送威胁短信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携带相关证明到公安局登记报案,第一次收到短信不清楚对方身份的可以先备案,第二次收到短信就可以直接报案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