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成功如何不通知交诉讼费? |
释义 | 立案成功后不通知交纳诉讼费,当事人应当在立案时就立即交纳,或者是在七天之内交纳,逾期不交纳的,按主动撤诉处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章,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章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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