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面临著作权的限制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著作权的限制是: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使用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可以不遵守著作权法的某些规定。主要是指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法定许可使用制度;强制许可制度。 一、怎么认定摄影作品侵权 认定侵害摄影作品权利人的著作权应满足以下2个要件:首先,您对摄影作品享有著作权,著作权可以是原始取得,比如您就是作者,也可以是继受取得,比如作者通过受让来获得权利。其次,行为人存在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该摄影作品等侵权行为,或者存在歪曲作品、阻止作者署名、未经许可发表作品等侵害著作权人人身权的行为。需要提示的是,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情形不属于侵权行为。 二、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有哪些区别 区别在于: (1)两者的归属不同:著作人身权只能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而著作财产权不仅可以由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也可以归著作权继受主体所有。 (2)两者的保护期不同:除发表权外,作者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没有时间的限制。而著作财产权具有严格的保护期限。在著作权的有效期限内,作者的著作财产权可以依法继承、转让和许可他人使用。 (3)两者的内容不同:著作人身权不具有直接的财产的内容,具体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而著作财产权则是使著作权人获得财产利益为主要内容的权利,内容具体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4)两者所受的限制不同:著作人身权基本不受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的限制,而著作财产权则依法受到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和强制许可使用的限制。 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归属、保护期和限制都有所不同,不能混淆。 三、适当引用的范畴 合理使用制度是著作权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该制度是权衡社会公众利益和著作权人利益,以鼓励更多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在这一制度下,凡是符合“合理使用”的他人不需要经过权利人的许可,也不需要向其支付报酬。适当引用是合理使用的类型之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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