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彩礼钱该给父母么 |
释义 | 我国法律上对彩礼的归属并未做出相应的明确规定,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彩礼的定义上看,是给女方父母的,毕竟旧时儿女的婚事都是父母决定,彩礼钱也就当归父母。随着时代的变化,一般是男方将聘礼钱交给女方父母之后,大部分的父母都会再将彩礼钱返还给自己的女儿,就以上内容得出,彩礼钱原来的归属于女方父母的,只是现在大多数父母都赠与给了子女作为自由支配的个人财产。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离婚后彩礼钱需要退还吗? 关于双方在离婚时的彩礼退还问题,是有法律依据的。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确实生活困难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 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结婚时间应以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为标准。实际共同生活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实际共同生活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在半数以上酌定返还额度;超过两年的一般不予返还。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由于给付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还。确系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绝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在半数以下酌定数额;因接受人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应酌定增加返还的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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