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转钱到我账户我有责任吗 |
释义 | 别人转钱到当事人账户上的情况下,当事人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在拒不归还钱款,构成不当得利的情况下除外。《民法典》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一、别人转错4000元到我卡里不归还会犯罪吗 别人转错4000元到我卡里不归还不会涉嫌犯罪,属于民事纠纷中的不当得利。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二、什么叫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为: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2、一方受有损失; 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 4、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 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应返还不当利益给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取得不当利益的人为得利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三、民法典规定不当得利可以申请哪些赔偿 对于不当得利导致权利人利益受损的,权利人可以要求对方归还利益。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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