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申诉人主动要求撤诉要经过哪些程序 1、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2、法院立案,分配案件的承办法官; 3、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若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交诉讼费、原告开庭缺席的视为撤诉); 4、撤诉申请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法院审查后认为无上述情形的,会裁定准予撤诉,已交诉讼费减半收取。 二、民事诉讼中撤诉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2、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撤诉是指原告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回起诉的诉讼行为。 3、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三条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申请撤诉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