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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各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内容包括什么
释义
    各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内容有:
    1、摸清农村土地面积底数,以社为单位开展农村土地面积的摸底和清查工作;
    2、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以二轮土地延包以来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
    3、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依据完善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
    一、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主要做法主要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同方式确权登记操作流程如下:
    (一)家庭承包方式登记;
    1.准备前期资料;
    2.入户权属调查;
    3.测量地块成图;
    4.公示审核;
    5.建立登记簿;
    6.完善承包经营权证书;
    7.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8.资料归档。
    (二)其他承包方式登记
    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登记,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对境外企业、组织和个人租赁农村集体土地,暂不予登记。参照家庭承包方式登记的相关程序。
    (三)存在争议的确权登记
    先由国土部门明确土地所有权,再按照相关程序对所涉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登记,土地所有权一时难以明确的暂缓登记。
    二、民法典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规定有哪些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这样规定的: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2、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3、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4、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5、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6、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7、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调整承包地。
    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办理。
    8、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9、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10、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11、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三、农村土地承包法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条和第2条规定,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而这里所说的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也就是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法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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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0:16:41